致尼·尼·克列斯廷斯基 48   

  (不早于9月1日)
  
  不可立即征用,况且,这也不是一个法令草案。
  
  建议:委托两三名人民委员
  或商定措施,
  或向人民委员会提出一个法令草案。
  
  载于1926年4月22日《消息报》第92号


  注  释

48 财政人民委员部制定了一个法令草案,对接受有关贷款银行的抵押品的申报,规定了一个限期。尼·尼·克列斯廷斯基把这份草案报送列宁审批。这个便条是列宁的答复。列宁之所以对这一问题持谨慎态度是怕损害小持有人的利益。——78。